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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买了二间店铺,现在二头装了闸道收停车费,请问我们要付停车费吗?

业主维权 2023-12-10 0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法典关于小区停车费的规定为:小区内用于汽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 法律分析:问清原因,先进行协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在报警。
    1、停车费可交业主委员会后统一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直接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2、缴费后,物业无停车位而让业主停在与小区无相关联系的停车场是不合法的,既然是停在小区外的停车场,则应该由该停车场收费,而不是物业管理企业,当然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能提供与合同书相同的看守质量的话,则可协商。
    3、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是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入的,但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业委会投诉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既然开发商在建造小区住宅以及业主在购买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支付了含有小区道路土地在内的土地出让金,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就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是全体业主的私有财产权益。
  • 法律分析:停车费属于市场调节,没有具体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
    而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可针对停车费一事进行商议,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及责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案情来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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