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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上班,我负责的商品过期一个月了,被顾客买走了三代,他要求索赔1800元。他刚买完就回来要钱了。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2-13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计。
  • 法律分析:由于商品过期客人索赔,这笔赔款应当由超市承担,员工只有在打错价或者拿错货的情况下承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1、超市东西过期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因此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但是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的,还要卖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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