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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业管我要滞纳金,我交不?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14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一、滞纳金的计算首先要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条款,得根据双方约定计算;
    二、物业费约定是提前多少日交纳?约定是按季交纳还是半年?还是一年?这个都是设置计算公式的依据;
    三、一般法院采纳的滞纳金计算方式是按照当年度年度利率计算的滞纳金,而不能按照利滚利的计算方式。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首先,业主交物业费是义务,但欠费也是有很多种原因的,笼统交滞纳金对业主来说不太合适,要分具体情况
    其次,你们之间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或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里有约定。
    再次,根据《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或约定标准承担滞纳金可能是参照的标准
    最后,既然已经被起诉,积极应诉,找出你不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和相关证据,但是还是建议和物业协商,可以调解解决
  •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物业公司能否就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加收滞纳金,应该完全的根据物业的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的。
    2、如果是因为对物管服务不满意,认为服务缩水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所以拒交物管费,并且不交滞纳金,需要做好取证工作。同时,在审理的过程中也要承担举证物管服务违约的责任。
    3、根据民法典,滞纳金应该属于应付未付的违约金,一般而言违约金不能超过本金。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如果物管费滞纳金标准设定过高明显有失公平,就有霸王条款之嫌,可以由业主申请减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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