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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被告人张三到被害人李四承包经营的快谱公司打工,并与李四共同居住在汉江市东郊花园3号。同年11月,李四军以人民币10万元将速谱公司的经营权转包给张三。因李四多次向张三催要转包费,张三无钱支付,遂起意杀死李四。2007年12月15日7时许,被告人张三趁李四熟睡之机,持

刑事辩护 2023-12-21 15: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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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9月,被告人张三到被害人李四承包经营的快谱公司打工,并与李四共同居住在汉江市东郊花园3号。同年11月,李四军以人民币10万元将速谱公司的经营权转包给张三。因李四多次向张三催要转包费,张三无钱支付,遂起意杀死李四。2007年12月15日7时许,被告人张三趁李四熟睡之机,持刀将李四杀死。经法医鉴定,李四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脏、肝脏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张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他在与被害人共同居住期间,因无法支付转包费用而产生杀人念头,并趁被害人熟睡之机持刀将其杀害。这种行为极其残忍,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表示,对于这种残忍的杀人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罚。同时,也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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