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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他人恋爱关系破裂,将自己送给他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是否侵犯了对方肖像权

肖像权 2023-12-21 15: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私下单纯撕掉他人送的照片,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 您好老师,具体情况可以交流一下
  • 你好,明确了是赠送的吗
  • 您这种情况不属于侵犯
  • 没有侵犯对方的肖像权
  • 法律分析: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除非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侮辱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 法律分析:算的,非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照片侵犯他人肖像权或著作权。如果使用的是他人的人物照,照片中人物可以主张停止侵犯肖像权。如果使用的是他人拥有著作权的照片,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在照片上水印处注明著作权归属的照片尤其不能使用,因为这说明著作权人权利意识非常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是正确的,肖像权是以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及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它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其形象的社会评价。未经他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现实生活中还出现了擅自传播他人的裸照、在互联网上擅自公布他人照片等未经同意利用他人肖像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法治的深入人心,民众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日益觉醒。肖像权的保护,不仅仅针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而是每个公民。商家在进行商业宣传时,切不可想当然,应当充分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获得被使用人的事先许可,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或者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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