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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在医院上班11年余,医院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任何保险,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2-26 19: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你在医院工作了11年余,但医院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医院沟通:首先尝试与医院的人事部门或负责人沟通,了解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原因。可能是医院疏忽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在沟通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便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收集证据:在与医院沟通的过程中,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明、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你在医院工作的事实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的情况。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医院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将对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要求医院改正违法行为。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在医院工作的事实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5、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的经济补偿。同时可以到当地人社局反映,要求补缴。
  • 在医院上班不给签劳务合同算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让劳动部门介入此事。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拖欠工资等。
    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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