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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要撤离这公司 给我调到别的区工作我不愿意去 能要补偿吗

劳务派遣 2023-12-26 16:39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了工作地点范围,那么超出工作范围的派遣可以拒绝。没有约定的,你不愿意去是你个人原因导致,派遣单位没有过失,无法要求补偿。
  •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任意调岗的责任, 同时要求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年假及其它加班费等
  • 您好,派遣公司可以安排员工去用工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要补偿
  • 您好 可以 更劳务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给付赔偿
  • 劳务派遣要撤离这公司 能仲裁要补偿
  • 请您具体说明调到什么区,从事什么工作
  • 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您好需要判断办理公司的位置
  •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详细沟通
  • 你好,可以为您进行解答
  • 劳务派遣要撤离这公司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调换工作地点,当事人不想去,可以拿到公司的补偿金。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 一、公司改劳务派遣能要求赔偿吗
    1、公司改劳务派遣是否能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务派遣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赔偿;
    (2)如果协商不一致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争取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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