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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单位给了6个月病假,病假期满单位提出上班,我还不能上班,单位给了一个月工资要解除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6 19: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该先调岗,如果调岗还不能胜任的话,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你在单位工作多长时间了?怎么患病的?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工作时间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采取协商一致或者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员工解约。如果员工无过错,双方也未协商一致的,则单位的解约行为一般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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