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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头骨骨折,脚韧带撕裂做完手术一个月了,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7 10:3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结束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说,骨折和韧带撕裂需要经过一定的康复期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具体时间需要根据您的康复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 能否做伤残还需看恢复的情况,但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应该可以做10级伤残。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一般受伤三个月以后做鉴定
  • 你可以去鉴定机构咨询一下
  • 看受伤程度 什么状况呢
  • 办理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需要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分析:可以。要经过专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后确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
    首先拿到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信。还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然后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被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方可鉴定。
    最后鉴定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做出鉴定,由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取走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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