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张律师你好,是关于购房资格没有了,退认购金一事

房屋买卖 2023-12-28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 一、购房资格没有通过可以退定金吗
    购房定金可以退,但要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
    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具体情形: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法律是支持退还定金的。
    2、如果是你和开发商因为合同里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合同签订失败,购房定金是要退还的;等等
    二、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2、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和"两书"。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1)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2)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4)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5)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注意"不可抗力"的界定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本来这一条款是合理的,但是现在有的开发商却对此条进行了延伸,扩张。
    7、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在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所以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8、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确实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保证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项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 认购金退不了。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这些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
    3、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潜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