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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二手楼房卖主还没给我过户,现在楼房被查封了怎么办

二手房 2023-12-30 0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提出相关证据,提出保全异议
  • 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 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 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法律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 没过户的房子被查封,以下情形下可对被查封的房子提出书面执行异议以解除查封的执行:
    1、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或查封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2、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3、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购房者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凡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
  • 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 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 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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