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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鞋帮加工厂上班,手伤到胫骨了,老板没有赔误工费,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1-05 19:3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请问你申请工伤认定了没有?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仲裁赔偿
  • 认定工伤鉴定等级,支付工伤待遇
  •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可以的,建议律师介入,起诉被告
  • 工作多久了?有没有工伤保险
  • 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
    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
    再次,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
    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 在工地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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