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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期间维修费用谁负责

房产纠纷 2024-01-18 13: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托管合同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来说,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费用由房东负责,而设备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则由租客负责。
  • 谁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如果是自然老化,需要维修,那么由房东负责。
  • 承担房屋维修费用的主体是:属于房屋原因或改动房屋结构的由房东承担,房东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租客承担,租客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法律分析:维修期间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受。物业服务收费通常是从交房开始算起,业主确认收房拿到钥匙起开始要交纳物业费。房屋质量是开发商与房主之间的保修职责,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经营,房屋质量和物业费不相关。
    但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及时交房,相关的损失和费用需要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房屋维修费用属于房屋原因或改动房屋结构的由房东承担,房东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租客承担,租客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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