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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没有经过本人允许自动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4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如果合同里有约定默认继续的条款,可视为自动延续,否则不能自动延续,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如双方均继续履行,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的用工,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并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自动续约不属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不存在自动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没有续签的就需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可以自动续签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续签的,需要提前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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