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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实习生,签了就业协议,我自离了会不会影响以后找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8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自离的后果:
    一、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看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
    三、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自离的后果:
    1、如果自动离职给现在这家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如果当初公司给你提供了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你在约定的时间自动离职的话就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自离对以后重新找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自离,就是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跳槽"就属于自动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一是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二是因为特殊某些原因,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员工一旦离职,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就终止或者解除,可以另行找工作。如果企业认为员工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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