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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然后科室每个月都会有理论和操作的考核我们科护士长个人意思是说不合格的要扣钱请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1 0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护士长个人没有权利扣工资,医院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扣,但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备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罚款没有法律规范依据,只能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规定,对职工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方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要看医院奖励制度及权限。护士长个人是没有权利扣工资,但要是护士长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扣的,但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 护士长没有权利扣工资,医院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扣,但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备案。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罚款没有法律规范依据,只能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规定,对职工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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