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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前女友同居过程中,她给我转了2万块钱,现在过去3个月了,她找我还钱,

同居 2024-01-17 11: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如果你没有事先和前女友约定这笔钱是借款,那么这笔钱可能被视为礼物而非借款。在这种情况下,你并没有法律义务去偿还这笔钱。 然而,如果你们之间有明确的借款约定,或者这笔钱被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你可能需要偿还这笔钱。如果你同意还款,最好与前女友协商一个还款计划,并确保所有协议都有书面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无论你最终决定还款与否,都应该与前女友进行诚实和透明的沟通。如果你选择不还款,可能会对你们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你们之间存在法律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建议和指导。
  • 如果双方同居共同生活,2万元已经共同消费了,不可以再行主张。
  • 这个钱属于不当得利,应该退还给她。
  • 借钱是需要还的 建议尽快还钱
  •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
    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如私下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维权。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情侣之间转账的钱能不能起诉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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