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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新小区2楼业主装修好还没有入住,由于主管道反水漏满屋都是漏到到一楼,这个损失有谁承担

业主维权 2024-01-22 12: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建房质量的问题导致管道漏水的,在保修期内的可以找开发商来承担责任及赔偿。如果是由于公共设施设备年久失修而导致漏水的,且在保修期内,可以与物业协商使用公共维修金进行维修
  • 你好,这个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建议与物业及开发商协商,
  • 你好,建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 愿意为您提供法律保障
  • 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1.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
    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
    3.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如果小区已收取维修基金的,则从基金中支出。
  • 物业处理楼层漏水问题,应予通知协助。权利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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