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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于今年四月份订婚给女方钱和买东西共用37689.4元,现在女方不愿意退回给她的钱,请问律师,怎么办? 37689.4元请问我儿子的订婚钱可以要回吗?

彩礼 2024-01-16 15: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以订婚为目的给女方买东西或给付现金,其性质属于赠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转移一般动产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至受赠人。 因此,如果是将东西送给了女方,且女方已经接受了东西,那么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女方,男方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给付现金,且女方已经接受了现金,那么现金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女方,男方同样不能要求返还。 但是,如果男方给女方的钱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且双方最终没有结婚,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具体的返还条件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男方和女方之间有书面协议或者约定,也可以按照协议或约定进行处理。
  • 你好,可以的,但要有证据证明,如聊天记录或录音等材料佐证,然后起诉解决。
  • 退婚可以要求退还订婚钱的
  • 订婚后退婚钱是能要回来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
    2、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订婚钱一般不用退还,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形需要全部返还订婚钱,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退婚钱是能要回来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
    2、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 请问现在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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