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 退拍婚纱的还有下彩礼买的礼品 需要女方退吗

彩礼 2024-01-18 16: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在订婚后一方要退婚的,只要男方给的钱被认定为是彩礼,那么就能退回来。
  • 礼品属于人情往来不退,只退还彩礼和三金。
  • 男女离婚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处理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后,女方需要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订婚后女方悔婚需要退还的物件主要包括:首先,要退的就是彩礼,但彩礼退还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次,就是为了结婚而赠与的首饰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比如520红包之类的,则属于赠与,不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即使男方要求退还也不一定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不过如果双方离婚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如果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
    一、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