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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产扺押还不上了,夫妻离婚,房产归丈夫所有,妻子那方还有债务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1 09: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债务、财产分配只是针对夫妻双方,对债权人,丈夫还不上的,妻子依然有还款义务,但事后可以向丈夫追偿。
  • 除非银行同意,否则对外仍是债务方
  • 法律分析:婚内债务,离婚时的分配: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承担,如果个人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执行债务人与配偶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的,可以追及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性权益,例如债权,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应结合债权的实际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处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权的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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