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这边公司下单文件是提前两个月提交离职报告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1 1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劳动者在离职前应该依法提前一个月书写并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提交辞职报告在没有拿到离职证明之前,还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从一般公司的流程来说,提交辞职报告进入离职程序,一般都要有一个工作交接周期,几天到几个月不等;所以正常来说,不仅仅可以回原单位上班,而且必须去上班,一直到在公司办完离职程序为止,所谓站好最后一班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正常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如果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