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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已经半年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收到结果

刑事辩护 2024-01-25 20: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作为案外人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收到结果,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联系法院执行局,了解您的执行异议的进展情况。如果法院告知您已经半年没有收到结果的原因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收到通知,您可以要求法院重新通知被执行人,或者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告送达。 另外,如果您的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或者您对结果不满意,您可以考虑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上诉。在申请复议或者上诉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异议申请是有道理的,以便获得更好的结果。 最后,如果您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不当或者违法行为,您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检察院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找执行法官核实并催促他们尽快办理。希望我的解答能给你带来帮助,期待你不懂得地方继续咨询。
  • 具体和律师沟通处理呢。
  • 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这个需要看对方是否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 被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判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受理异议后,执行就会停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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