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妻子带着女儿离开与别人同居,而你们之间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时,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婚姻法律问题。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一些步骤:
首先,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您的妻子与他人同居,这可能构成离婚理由之一,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可能会对您有利。
其次,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离婚发生,根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子女一直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没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法院通常会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判给该方。同时,如果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并尊重有识别能力的子女的意愿。
因此,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妻子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包括子女抚养权的安排。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对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