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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前解约,房东不退还剩余租金

房屋租赁 2024-01-29 08: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 租房合同房东提前解约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房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租房合同房东提前解约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房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租房可以提前解约,房东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补偿以及要求其他违约赔偿;但是房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房客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房客不需要支付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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