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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刚接的新房子,发现漏水、天花板大面积不平整等质量问题这些情况,然后联系物业那边物业公司迟迟不做回复,也联系不上开发商,我该怎么处理?另外针对物业的不作为,服务与收费不成正比,我们业主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维权 2024-02-01 17: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刚接到的新房子存在漏水、天花板大面积不平整等质量问题,而物业公司迟迟不做回复,也联系不上开发商,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保留证据:拍摄房屋问题的照片或视频,记录漏水、不平整等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这些证据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2.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作为,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说明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这些部门可能会介入调解或提供帮助。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通过 3.起诉维权处理。 4. 联合其他业主:如果你发现其他业主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你可以与他们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集体行动往往更有力量,能够引起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重视。 针对物业不作为、服务与收费不成正比的问题,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物业沟通:首先,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表达对服务质量的不满,并要求改善。提出具体的问题和建议,要求物业公司给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表。 2. 投诉和举报:如果与物业沟通无果,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处理。
  • 你好,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更改
  • 若仍然在质保期内,可以起诉开发商
  • 您好老师,具体情况可以交流一下
  • 新房经常渗水,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由于建筑单位施工问题导致的,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楼上住户侵权行为导致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1. 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你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你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你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如不是你使用原因,你就不用出钱(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此款已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投诉。
    1. 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2。因你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3。你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你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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