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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6个月,公司突然要求我调岗,工作地点离家更远,我可以拒绝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1-31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阅读。 先去看看劳动合同有没有?如有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调岗的书面约束,则需要遵守。 如没有上述约定,看调岗是否具有合理性? 是否具有惩罚性、侮辱性? 是否降低待遇?(这个没有发工资前是不明确的) 是否有交通补助? 岗位是否接近? 是否在同一个城市? 是否公司出具书面调岗通知? 上述需要综合起来进行判断。 我表达清楚了吗?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调整岗位,女性怀孕之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与孕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孕期申请岗位调动被拒怎么办?
    这个只有双方协商解决。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孕妇是可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不能采取强制调岗措施,应当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岗。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因此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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