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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是否可以在房产以外的市区公证处办理吗?谢谢。

遗产继承 2024-02-01 11:2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
  • 下午好,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你好,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不能在房产以外的市区公证处办理
  • 你好 可以的 只要是公证处就可以A
  • 你好,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的啊
  • 你好,可以做财产公证的了。
  • 你好,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吗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申请的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对放弃房产继承权办理公证手续:
    1、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
    3、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应经下列流程进行办理:
    1、由该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且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另外,当事人还应当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权继承遗产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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