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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买卖委托要带什么资料

房屋买卖 2024-02-03 17: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提供房产证委托人的证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
    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房产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
    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办理买卖委托需要有如下的资料和流程:
    委托人与受托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房屋买卖公证;
    委托人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国土证、房屋调档信息;
    受托人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在公证处写上委托项,一般买卖委托就是委托代为收款,代为办理网签,代为核税,代为递件、代为缴费、代为取件等;
    委托公证出来后就可以受托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
  • 你是买方还是卖方?还是被委托方?安徽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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