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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开县的,是男方的弟弟,哥嫂都在昆山以打工为生,有两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男一女。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份,两人因发生口角,女方离家出走之后了无音信,四处打听都没有消息,直到现在都还不晓得在哪里。现在是女方爸爸妈妈代为女方提交了离婚诉讼。请问他们这个案件是女方代为起诉这样有法律效意吗?孩子跟到我哥,财产怎么分啊,我方需要注意些什么啊。。。。。。。我很盲目???????

起诉离婚 2024-02-03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书的书写方式: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其次,应当写明写明诉索要抚养费的事实及理由;应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从来都是离婚父母需要重点处理的,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不能对抚养的相关问题作出处理的话,则一般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
    但实践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此时一方起诉就需要书写起诉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在法庭起诉离婚,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
    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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