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两三年前购买了一辆换电的电动车,当时在购买时没有明确告知我电池是租的,也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后电动车报废后电池未交回给该租赁的公司门店,两三年间未有该公司人员打电话或发信息告知我需要归还电池。现该租赁公司法务部门联系我称需要我赔偿6600元的费用(电池总共两块一块1300元,中控400元,逾期共计200多天总计3600元)请问以上费用我需要支付吗?该费用收取的合法吗?

租赁合同 2024-02-08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电动车时没有被告知电池是租的,也没有签订任何租赁合同。因此,您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归还电池。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先了解租赁公司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以确定您是否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 首先,您可以查看租赁公司的用户协议或者服务条款,了解是否有关于电池租赁和归还的规定。如果租赁公司明确规定了电池是租的并且需要归还,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者律师,了解租赁公司收取费用的合法性。如果租赁公司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最后,如果您认为租赁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您可以与租赁公司协商解决此事,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您需要了解租赁公司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 如果你购车时,的确没有签订购车协议或者租赁协议,对此情况无具体条款约定,则不用理会。
  • 不需要,不合法。是卖方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