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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飞机托运行李箱被航空公司摔坏了应该怎么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2-10 1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行李箱被弄坏的原因,如果是司机的原因导致的行李箱损坏,司机则有赔偿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若当事人托运的行李箱被托运方损坏的,托运方应当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赔偿。根据我国《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法律依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 飞机托运行李丢失的赔偿金额一般不高于100元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如行李价值不足100元人民币/公斤(或等值外币)的,则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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