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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父母婚前所借的债务是婚后夫妻共同的债务吗,婚后也有持续债务。

婚姻债务 2024-02-11 1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钱的 用途是?你们婚后用了吗?
  • 婚前的欠债在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正常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为婚后家庭生活需要背负了债务,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都需对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一般情况下婚前欠债在婚后也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除外,这种情况下婚前债务婚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比如下列情况婚前债务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所欠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婚后应双方共同偿还。婚前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婚后由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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