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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把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他妈的名下,如果离婚怎么证明那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12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
    1、男女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1、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1)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是作特别约定的部分,这一部分的财产是根据其约定来确定的,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届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台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但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则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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