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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前父母给贷款买的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是写的儿子儿媳妇的名字,离婚儿媳妇可以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17 0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婚前出钱买房,如果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然后婚后由子女自己还贷的,则离婚时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规定婚前买房房产证是父母名字,则房产归父母所有。夫妻双方不能对此房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够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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