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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单他们拒收,我现在要离职他们要扣我三天工资,

讨薪 2024-02-19 10: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收你的离职申请,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你已经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离职意向,比如邮寄、电子邮件或者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递交等,确保有证据表明你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关于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你已经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离职,并且完成了法定的通知期,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扣除你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通知书、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追问】但是我们合同没到期,当时签合同签到24号签合同之前给我们30个人说的可以20号走现在又不让我们走要扣工资
    【回答】在中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合同,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承诺员工可以在特定日期前离职,而这成为了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则该承诺可能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自己的承诺,不允许员工按约定的时间离职,并且威胁要扣除工资,这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供证据:收集所有能证明用人单位承诺员工可在20号离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视频、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 和解尝试: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沟通,指出用人单位的承诺和现行的法律规定,争取达成共识。 劳动仲裁:如果和解失败,员工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
  • 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如果是公司不批且扣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员工有证据证明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的,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扣除工资
  • 随便扣你工资呢,是有违法的,不应该扣你工资的。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你好,关于讨薪,带你们的身份证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就可以。
  • 辞职扣工资一般不合法。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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