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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外地户口,上海有一套房子,男方在上海没有社保,离婚男方要房,是否能可过户给他呢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3 16:03 人浏览
共2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夫妻离婚变更房产登记可以的,不受限。离婚只有以下方式:1、你们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冷静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离婚登记。2、你们协商不成,你只能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判决离婚。我们擅长处理离婚这类案件,愿意帮你解决纠纷。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达成约定,与户口、社保没什么关系。离婚中还可以视情况请求离婚经济补偿、经济帮助以及过错赔偿。有疑问可以进一步联系我。
  • 都是外地户口,上海有一套房子,男方在上海没有社保,离婚男方要房,是否能可过户给他呢么
  • 可以。离婚析产不受购房资格的限制,非上海户籍也可以过户房屋。
  • 你好!可以的。夫妻离婚变更房产登记可以的,不受限
  • 您好 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房产,一般不受社保限制
  • 你好,请问关于房屋这事,男女双方协商致了吗?
  • 你好,可以说下具体情况,我们帮你分析处理
  • 房子是谁出钱买的,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谈的。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房子登记在哪里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 结婚多久了?房子首付、贷款情况如何?
  • 您好,可以向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
  • 你好,房产过户需要详细流程的
  • 你好,可以过户给男方的。
  • 根据实际出资人来判断分割
  • 您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过户给一方。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首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其次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再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登记费;最后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做判断
  • 你好,可以问下房管局之类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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