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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用人单位口头约定去上班的 到了上班时间突然说不用我去了 我这边工作也辞掉了 这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7 14: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用人单位单方违约,劳动者可以起诉该公司主张赔偿金。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 您好,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处理
  • 劳动者的辞职方式: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辞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与单位解约;或者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的,也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规定:
    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则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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