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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公证给其中一方嘛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21 15: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
  • 离婚房贷没还清可以公证给一个人。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贷没还清可以公证给一个人。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贷没还清可以公证给一个人。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离婚后您可以将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中一方并公证,但是要注意要及时通知发放贷款的银行
    【追问】是通知银行还是需要银行同意
    【回答】一般情况下是通知银行,除非贷款抵押合同里有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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