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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雁律师,您好,我父亲71岁生日,我父亲请的客人吃饭,客人78岁。刚来到吃饭的地方,但是还没有开始吃饭,他自然发病了,可能是脑溢血。我舅舅立马打了120送医院的,因为他毕竟是客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父亲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3 15: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判定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以及是否存在过失等。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在邀请他人参加聚会或其他社交活动时,并不自动承担对客人的医疗照顾责任,尤其是当事故发生时双方都未参与任何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如果客人是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病,而且邀请方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客人发病的行为,邀请方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负有法律责任。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客人是自然发病,并非由于邀请方的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此外,您的家人在发现客人出现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救助措施,拨打120求助,这表明了您方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
  • 你好,如果是自身疾病发生,你们只需要做到及时送医就行,无需承担其余责任
  • 你父亲是没有法律责任的,他是病人啊,呃,自己身体原因导致的。
  • 尽到必要的注意和救助义务的,可以免除承担相关责任
  • 如你所诉这种情况你父亲不需要承担责任。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没有责任
  • 你好,我认为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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