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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是什么?在哪里查?

劳动仲裁 2024-02-22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想问哪个仲裁委员会

  • 法律分析:仲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仲裁独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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