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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叔在某某某某市第四监狱,我想去看望一下他。不知道让不让探视?

保外就医 2024-02-22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犯人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但是朋友一般不能去探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可以进行探视。亲属的会见一般限制为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下朋友不能去监狱进行探视。但是有些地方是可以的,例如广东省罪犯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领事官员;受本人委托的律师或亲友;来监帮教的单位、社会团体人员;经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
  • 可以探望。
    但是探望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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