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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九级伤残??评定后辞职 应当问企业索取什么赔付 某某的 不便帮助算一下能赔偿要多少钱 感谢

工伤索赔 2024-02-22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1.赔偿员工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和保险规定的药品来赔付。
    2.赔偿伙食补助费。
    3.赔偿员工到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4.赔偿员工后续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
    5.工伤导致员工生活不能自理的,要赔偿生活护理费。
    6.工伤导致员工残疾的,要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工伤九级为员工九个月的工资,即63000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1.赔偿员工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和保险规定的药品来赔付。
    2.赔偿伙食补助费。
    3.赔偿员工到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4.赔偿员工后续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
    5.工伤导致员工生活不能自理的,要赔偿生活护理费。
    6.工伤导致员工残疾的,要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工伤九级为员工九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 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法律分析: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1.赔偿员工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和保险规定的药品来赔付。
    2.赔偿伙食补助费。
    3.赔偿员工到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4.赔偿员工后续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
    5.工伤导致员工生活不能自理的,要赔偿生活护理费。
    6.工伤导致员工残疾的,要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工伤九级为员工九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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