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咨询一下退林还耕农户有没有补偿

土地纠纷 2024-02-23 0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退林还耕农户是有补偿的。退林还耕是指将原本的耕地种上了树木的现象,为了保障国内的粮食安全,让老百姓能端牢饭碗,出台了退林还耕政策。国家不仅对退耕户发放补偿,还会对一些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给予补助,比如说退林还耕补助。 补偿的标准由于地区、省份的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别,大体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被征土地的原用途和被征家庭的人口数量; 被征土地平均年产值; 树苗、树木的补偿费(按棵或者株); 种植树木的补贴或补助费等。 例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来看,退林还耕一亩地补贴标准为1500元。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四川省的一些农村地区,退林还耕的补偿就是5000元。 总之,退林还耕农户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 退耕还林补偿由县区财政局发放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苗木补偿=年产值÷耕种季数,按照青苗补偿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或按占征用土地费用的百分率确定。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

  • 一、退耕还林的赔偿标准
    1、退耕还林的赔偿标准是:
    (1)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退耕还林地确权如何处理
    退耕还林地确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
    2、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3、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了;
    4、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退林还耕有补偿。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补助粮食应当就近调运,减少供应环节,降低供应成本。粮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
    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不得向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口粮消费习惯和农作物种植习惯以及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粮食的品种。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九条
    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草)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退耕还林的县(市)农业税收因灾减收部分,由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确有困难的,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