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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2016年购买的房子,2019年结婚,2023年才将房子贷款全部付清。这个属于我的婚前财产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1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房子是否为婚前财产需要结合购房合同、首付支付情况、还贷情况、产证登记的权利人情况综合分析, 情况不同则结果不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依然由个人偿还贷款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婚后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但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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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房子在2016年,在2019年结婚,在2023年才将全部贷款付清,这个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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