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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职业体检电测听没过公司两年没有让我参加职业体检了。现在又受了工伤。工伤鉴定结果没有评上级公司不管不问我就投诉了公司。公司现在工伤给了1万元岗位调岗可是现在的岗位我不适应干不了请问我该咋办?

劳动纠纷 2024-02-27 10: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 **与公司沟通**:您应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上级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请求重新考虑您的工作岗位安排。在沟通时,最好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健康状况确实不适合目前的岗位。 2. **工伤认定**:如果公司对您的工伤不予理睬,您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仅仅是看体检结果,还会综合考虑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因素。如果工伤认定结果表明您确实因工受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您的身体状况确实影响了工作能力,您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果确定您的劳动能力受到了影响,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待遇和安排。 4. **法律途径**:如果公司不采取任何措施,或者您认为公司的措施不公正,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面对工伤后的岗位调整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重新评估:请医生对您的健康状况进行重新评估,确定您目前的身体能力和适合的工作类型。 与公司沟通: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伤管理部门进行深入沟通,说明新岗位的不适应性,并提供医生的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协商解决方案:尝试与公司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进一步的岗位调整、培训、工作时间的调整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劳动仲裁: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工伤赔偿或工作调整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劳动监察:如果公司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或劳动法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履行法定义务。 工伤认定复核:如果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保存所有与工伤和工作调整相关的文件和沟通记录,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解决问题的重要证据。
  • 你确实不适应这个岗位的话,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后员工拒绝调岗的处理方式是:协商无果,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岗位的调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作出赔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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