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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职业体检电测听没过公司两年没有让我参加职业体检了。现在又受了工伤。工伤鉴定结果没有评上级公司不管不问我就投诉了公司。公司现在工伤给了1万元岗位调岗可是现在的岗位我不适应干不了请问我该咋办?为什么咨询要收费

劳动纠纷 2024-02-27 10: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到了工伤,并且经过工伤鉴定后发现自己不适合原来或者现在的岗位,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沟通: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再次沟通,说明您当前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限制,提出您的困难和需求。 工伤认定:确保您的工伤认定结果是正式有效的,并且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备案。 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伤导致您的劳动能力受到了影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您的伤残等级和相应的待遇。 协商赔偿和调岗: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公司协商相应的工伤赔偿和调岗方案。如果公司提出的赔偿和调岗方案不合理,可以拒绝接受。 法律援助:如果公司拒绝合理赔偿或调整岗位,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或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和/或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 法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伤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 大概率你的听力已构成职业病,可去当地职业病体检医院检查。只要构成职业病即成立工伤,也可鉴定劳动能力伤残
  • 这种情况具体看你和公司的协商了,但是一般情况下的话,公司如果对你有违法行为的话,你可以仲裁。
  • 法律分析: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法律分析: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否则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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