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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差 怎么投诉

业主维权 2024-02-24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投诉范围
    (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 居民投诉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到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并且可以投诉的范围有投诉范围有:
    1、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2、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4、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5、其他违法行为。
    投诉处理结果是什么
    1、社区负责人对居民投诉事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属社区工作者违规违纪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社区负责人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居民,保证其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到上级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居民投诉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到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并且可以投诉的范围有投诉范围有:
    1、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2、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4、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5、其他违法行为。
    投诉处理结果是什么
    1、社区负责人对居民投诉事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属社区工作者违规违纪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社区负责人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居民,保证其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到上级进行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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