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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名技校生 , 去年下半年学校安排我们进厂实习。实习6个月。12月26日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当天公司不让我们走卡我们到1月月底走。说要是走了不发工资,我听老员工说自离之后工资会卡两个月再发给你们。我跟另外两名同学没有理会“自离了”两个月后并没有发工资,

讨薪 2024-02-27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校生实习,不受劳动法调整的,仲裁不了。
  • 当月自离,不但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就是当月的也可以拿到。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在厂里当月自离,不但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就是当月的也可以拿到。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自离讨薪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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