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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他不同意。有一男一女,我是连云港的他是河南,现在在张家港打工。家暴要撞死我被人拦住了,平时吵架的不算,动手四次了,我现在就是要离婚不知道怎么弄在这边可以办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4-02-27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直接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等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这个要双方自愿,去民政部门办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这条路就走不通了。还有一种途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也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时候你需要举证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家暴也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把证据保存好,如果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
  • 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想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吸毒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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